8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对一宗涉及法国奢侈品牌香奈儿(CHANEL)前员工的串谋盗窃案作出宣判。四名被告因在2017年串谋盗窃逾700件原定销毁的过季香奈儿货品,被裁定串谋偷窃罪名成立,分别判处监禁4年至7年不等。
该案源于香奈儿香港分公司的一项商业惯例,为维持品牌声誉及产品的稀缺性,香奈儿通常每隔约六个月便会将1万至2万件旧款过季货品全数销毁。
2017年案发时,香奈儿租用香港青衣嘉民领达中心5楼及23楼全层作为办事处及货仓。准备销毁的货品会先在23楼货仓拆下包装,再放入纸皮箱运往5楼办公室以绞碎机销毁。
四名被告依次为:案发时担任香奈儿青衣货仓部主管;前仓务员;时任仓务员2名。案情显示,警方查获发现123个银包及601个手袋,合计724件,市值约1900万港元,均为香奈儿本应已于2017年1月销毁的过季货品。
案件审理过程中,何东山在审前承认一项串谋偷窃罪,何子贤审前承认两项串谋偷窃罪及一项串谋处理赃物罪。吴耀伦及张家伟则否认控罪,经受审后被裁定串谋偷窃罪成。
高等法院法官游德康在判刑时指出,涉案货物为香奈儿准备销毁的过季产品,香奈儿对仓务员信任度不高,仓务员没有货仓升降机密码,只有时任货仓部主管吴耀伦持有出入密码,可见他是策划偷窃的主脑。吴耀伦曾建议支付3万至5万元予其他被告参与串谋。法官表示,何东山及何子贤案发时被发现有异常积极的工作表现,张家伟案发时已不在香奈儿工作,主要负责租用货车及货仓。
法官采纳税品成本价824万港元作为量刑基础。考虑到串谋偷窃事件即日被揭发,所有货物即时物归原主,香奈儿没有任何经济损失,涉案货物已全数销毁,且案件延误至今近10年,法官给予各被告减刑6至9个月。最终,吴耀伦被判囚7年,张家伟被判囚5年3个月,何东山及何子贤各被判囚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