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千万索赔官司,意外捧红了被告。奢侈巨头LV高举知识产权大旗,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却喝出了“国民护体”。
法律条文上,侵权事实清晰明了;舆论场中,人心向背却彻底反转。当四叶花撞上宝相花,当国际大牌杠上本土小店,一场关于商标、文化与强弱博弈的认知撕裂战,就此引爆。
01
“输”给LV,却赢了10万粉丝
近期,LV告茉莉奶白的事情被冲上了热搜。起源是去年5月LV(路易威登马利蒂)起诉茉莉奶白(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理由是侵害其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而受理该案件的是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过双方长达一年的证据交换和开庭质证,最终结果认定茉莉奶白商标侵权。茉莉奶白logo花瓣轮廓和对称比例以及中心留白,在视觉上极为相似,属于侵权行为。
最后要求茉莉奶白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向LV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再加上维权合理费30万,一共1030万元。
并要求茉莉奶白必须在官网、微博、公众号、小程序、小红书、抖音六大官方平台首页刊登致歉声明。
如果从法理上讲,茉莉奶白侵权板上钉钉,几乎没有有效抗辩空间,核心有两点法律支撑:一是LV的四叶草商标属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和经营赛道没有关系,只要是有模仿、临摹的迹象,就构成侵权。这直接堵死了茉莉奶白行业不同就不侵权的抗辩逻辑。
二是在法律上,茉莉奶白并未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虽然它曾多次申请将四叶草花卉图样注册商标,但都被一一驳回。而驳回理由是路易威登马利蒂早在1985年就申请注册了包含四叶草在内的图形商标,商标分类为18类,涵盖旅行箱、旅行包、手提包、购物袋等范畴。在未注册成功的情况下就使用该商标,后续诉讼中自然没有辩驳的法理基础。
可即便茉莉奶白属于过错方,该事件出来后,网络的声音便一边倒,为茉莉奶白鸣不平。
有网友质疑:“四叶花、宝相花是中国传统古典纹样,不应被海外品牌垄断。”
更有网友直言:“茉莉奶白是我们国产品牌,我们要保护它,LV太欺负人了。”
还有网友直接上升了高度:“熟悉吗?之前是割地赔款,现在是割文化符号赔款。”
为了支持茉莉奶白,不少网友纷纷跑到茉莉奶白门店进行消费。如根据深圳大事件报道,记者发现7月3号,深圳、上海、广州部分城市门店均出现爆单的情况。比如上海某家门店,10点30分销量突破200杯,顾客要下单要等很久;而深圳的门店也有类似情况,同一时间点同时制作100多杯,要下单只能1个小时后。
更让人惊讶的是,该事件扩散两日后,茉莉奶白抖音官方账号粉丝猛增,从171.4万增长至181.4万,累计涨粉10万。
为此不少业内人士调侃:“其他品牌一罚就哑火了,茉莉奶白倒好了,越罚越好,口碑更顺了。”
02
为何大众要护着茉莉奶白?
一是LV太强势。在公众的认知中,两者本属于八竿子打不着的企业,一个顶级奢侈品巨头,归属LVMH集团,年营收千亿欧元,且还是国外品牌。
茉莉奶白才是土生土长本土茶饮品牌,单杯售价20元,靠着薄利多销才开出2000家门店。
正是这种一强一弱,国外和国内,奢侈对平民的天然身份落差,让大众天然在情绪上形成强弱身份对立感,下意识忽略商标法条,认为这不是平等的知识产权维权,更像是巨头利用规则打压中小国货。
即便如此,LV也并没有在公关态度上进行软化,依旧坚持强硬的态度,坚持商标维权。如茉莉奶白事件不久,不少粉丝发现,LV又对南京一小餐吧进行了起诉,索赔200万,最终法院一审后只赔付了8万余元。
之前还有隔壁鸭血粉丝小店,仅出借营业执照、自身未使用涉案图案,被LV一并起诉,无端卷入纠纷。
接连对小店发起诉讼进攻,再叠加对茉莉奶白的千万高额索赔,不断印证大众心中“LV仗资本与驰名商标霸权,无差别围剿本土小微商家”的固有印象,进一步加剧全网一边倒同情茉莉奶白、反感LV的舆论走向。
如LV你身后空无一人冲上热搜,奢侈品“高冷优越”形象在中文舆论场部分转化为“霸道、不讲情理”,品牌溢价被消解。所以最终LV赢了法律,却失去了口碑。
类似的案例还有遇见小面,就因其发现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和其品牌名称高度相似,就强硬地对其进行起诉。这种行为很快刺痛网友神经,开始对遇见小面进行群起而攻之。给出的理由和LV起诉茉莉奶白一模一样,“店大欺客”“小面何苦为难小面”。最终无奈之下,遇见小面对外道歉,并表示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一是终止和相关律所的合作,二是将商标赠与该夫妻店使用,以此平息怒火,可是事与愿违。
所以从这件事来看,一旦强势品牌以强势态度,对比自己弱小的中小商户、夫妻小店去维权,会天然触发弱者共情心理。
这很容易让大众跳脱是否合规的理性判断,单纯从强弱身份、本土业态生存角度产生抵触情绪,让维权行为本身彻底失去舆论正当性,即便法理上站得住脚,也会付出惨重的大众口碑代价。
所以品牌真正的维权,不仅仅要有品牌态度,也要兼顾舆论走向,做到事先沟通整改,优先协商,采取柔性缓冲而非强硬法务操作,而且要将过程公之于众,不能一味强硬到底。
当然除了该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商标与传统纹样的解释空间存在巨大割裂,权威媒体、法律专家与普通民众形成两套完全相悖的评判逻辑,也是舆论全面偏向茉莉奶白的核心推手。
在一众质疑声中,有这样一类观点,不少网友认为LV所用四叶花,是借鉴了我国唐代的宝相花纹。
而这种花纹在敦煌壁画、苏州园林地砖、唐代紫檀琵琶上相当常见。从这里大众得出一个结论:四叶花是东方公共美学符号,而LV不仅借鉴,还将其抢先注册成驰名商标,禁止后来者使用,这种将公共商标私有化的行为引发了不少人情绪上的对抗。
更有支持茉莉奶白的网友直言:“这属于我国公共文化商标,任何品牌都能使用”;还有网友愤慨直言:“LV是在抄袭中国传统图案”。
这给了网友话语权,也给了茉莉奶白辩解的权利。因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9条规定,注册商标包含通用图形、传统公共纹样的,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所以茉莉奶白在本次判决中,就辩解过,其使用商标为自然界茉莉花型,属于通用基础元素,不构成侵权。
但如果将视角切换到法律层面,结论却和大众认知完全相悖,因为法律只保护定型专属图形,不垄断基础纹样。
宝相花和四瓣花卉这种基础纹样,确实属于公共文化符号,任何企业和个人不能私自占有,但可以借鉴、二次设计。
LV却在宝相花的基础上,经过百年固定比例调整,打造出独属于自己的对称结构、中心留白镂空的专属定型完整图形,具备法定“第二显著性”,理应享有商标专用权。
而茉莉奶白logo复刻了LV商标全部核心视觉特征,早已超出正常国风借鉴范围,属于摹仿注册商标。
正如不少法律界人士所说,如果公众认为LV四叶草商标不该被批准注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无效宣告。
因此这件事归根结底还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规则,造成了大众认知与司法标准的严重撕裂。
简单来说就是,这次讨论是两种认知的割裂,大众依靠文化情怀和朴素公平观,形成自己的评判体系,去支持茉莉奶白,抵触LV;而法官只遵从知识产权法条,不考量文化溯源,进行判定。
两者巨大的认知鸿沟,叠加LV全程强硬无缓冲的维权姿态,最终形成“官司败诉、热度暴涨、口碑向好”的特殊局面。
写在最后
赢了官司,却失去了人心,这是品牌维权史上最为昂贵的一次“胜利”。LV案的启示并不仅仅局限于商标法条,当公众把四叶草看作被抢走的文化符号时,每一起诉讼都成了巨头对普通人的压迫,那么法律的正当性就会在朴素的情感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法律保护了智力成果的边界,但是无法填补大众认知和司法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对于所有的强势品牌来说,真正的维权智慧,并不是用多么强硬的法律武器来挥舞,而是在举起这把武器之前能够听到舆论深处的叹息和愤怒。判决书上写的是要赔偿损失,但是再也无法挽回的是那失去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