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有行政处罚信息: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1.278629万元。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6〕152025005381号)显示:
经查明:2025年7月23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远东正大检验(重庆)有限公司对秀山县美特斯邦威服装经营秀山店销售“男针织裤”的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男针织裤”的检验结论为“经检验,耐干摩擦色牢度项目不符合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 类和 FZ/T73020-2019《针织休闲服装》合格品标准,依据《重庆市春夏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 年)》,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061375)。上述产品标示的生产企业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县美特斯邦威服装经营秀山店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均未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
据查,该批次“男针织裤”系当事人委托杭州群沃贸易有限公司生产,共生产120件,生产成本40.50元/件,该批次生产总成本4860元,截止案发,当事人已将涉案产品全部销售,销售金额8524.19元,销售利润3664.19元,故本案货值金额为8524.19元,违法所得3664.19元。案发后,当事人已不再生产上述产品。
2026年4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沪市监浦〔2026〕15202500538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信息源及插图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